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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
日期:2022-07-04

2022-07-01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2年第6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23期)作者:中办法规局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鲜明提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开辟了新时代依规治党新境界,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提供了坚强有力制度保障。2021年12月19日,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认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显著成绩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确保党中央关于依规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谱写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篇章。


      一、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在擘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时同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进入新时代,党中央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围绕大局、紧扣大局开展,形成了建章立制与事业发展同步推进的生动局面。


      加大制度建设理论指导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新时代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新形势新要求,创造性提出党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强调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得到了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和理论创新的重要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的重要体现。


      加大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力度。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擘画依规治党蓝图,针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将“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载入党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作出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充分肯定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党中央于2016年、2021年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并先后编制两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总体谋划和科学安排,明确了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引领着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阔步前行。


      加大制度建设体制机制保障力度。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健全党内法规审议程序,重要中央党内法规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必要时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书记处研究讨论重要中央党内法规草案,每年听取中央办公厅所作的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对党内法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对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的组织领导。这样的做法和力度是以前没有过的,为党中央关于依规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出台党内法规数量之多前所未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标志性成果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效果之好都前所未有,确保这一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中央针对全党重大问题,出台147部实践亟需、务实管用的中央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70%,填补大量制度空白,引领带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立足履行本领域党的工作职责,出台100部部委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部委党内法规61%,为加强党的各方面工作提供重要遵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立足本地区实际,出台2184部地方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地方党内法规67%,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地区落实落地。


      统筹推进各类型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中央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建设党内法规体系的主体工程,着眼规范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重要关系、重要工作,出台42部准则、条例,占现行有效准则、条例91%,加快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配套党内法规,为党的各方面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进一步为党内法规体系“添砖加瓦”。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中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注重党内法规体系各板块的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出台党的组织法规94部、党的领导法规554部、党的自身建设法规866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916部,推动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保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同时,党中央着眼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切实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在推动形成党内法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共审查地方、部门向党中央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5万余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1500余件,有力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在全党范围组织开展两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组织开展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瘦身”和“健身”。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实现党的领导有章可循、管党治党有规可依的目标任务,这是我们党100年来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结果,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由此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1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63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党内法规使用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7类名称。现行有效党内法规中,党章1部、准则3部、条例43部、规定850部、办法2034部、规则75部、细则609部。这一科学规范、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助力。放眼全世界,没有哪个政党像我们党这样,拥有这么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一大独特优势。


      三、党的领导制度保障之强前所未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宪法中明确写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推动从根本上扭转了一段时期以来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升。


      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第一位的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最重要的是完善党中央的领导制度。党中央深刻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关键之举,是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的标志性成果。这一条例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党中央全面领导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都必须自觉接受党中央领导,明确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中央发挥“举旗定向、掌舵领航”作用,加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风范引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揽各项工作、各方力量、国家治理,对于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中央还作出一系列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如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同志等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等,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制定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规定等,同时制定修订有关重要党内法规,也都就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出明确规定,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为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完善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明确规定地方党委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明确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对党组的设立、职责、运行等作出规定,推动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推动其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


      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制度。党领导经济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领导政治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党领导文化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对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党领导社会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等,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信访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党的领导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党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强劲制度支撑


      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把党的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方面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基本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有效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健全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制度。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强调中央政治局同志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出台贯彻“两个维护”的相关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的作用;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丰富完善党内集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机制。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强制度保证;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建立健全干部选育管用的全链条机制;制定修订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指导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制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从不同方面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制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党和国家事业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和作风保证;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制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问题;制定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等,严厉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此外,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强化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强化党的监督保障的制度。监督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保证纪检机关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制定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及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奖惩方面,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充分发挥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等,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努力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强化相关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保障方面,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央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等,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中央文件制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之严前所未有,党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中央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打通制度实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着力破解“中梗阻”,坚决防止制度空转、成为摆设,切实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眼尊规懂规守规,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党中央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都把学习对照党章党规作为重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健全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及时将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意识,做制度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新出台的党内法规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外,都在党报党刊、重点新闻网站、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一些不适宜全文公开的,也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重要党内法规出台后的配套宣传解读,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评论员文章、答记者问,编写法规辅导读本,发表解读文章,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微视频解读、“两微一端”等多平台、多形式融合传播,形成党内法规宣传覆盖网上网下的强大声势。完善党员干部学规守规的制度机制,将党内法规知识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内容,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注重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各种宣讲活动,让党内法规广泛普及、入脑入心。同时,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写出版“马工程”教材《党内法规学》,推出一大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有力学理支撑。


      着眼有规必依,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体系。聚焦破解党内法规“执行难”问题,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为牵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纪检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执规责任清单,让党内法规执行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强化对重要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制度,围绕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评估、专项评估,以评估促执行、提成效。探索设立“中央法规文件在基层”观测点,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督导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着眼违规必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党中央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忽视“灯下黑”,产生强大制度震慑。强化制度权威,敢于动真碰硬、拔刀亮剑,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防止“破窗效应”。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驰而不息纠“四风”,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持续加大对违反党内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使党内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做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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